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整治风暴启动,在建项目停工待查
澎湃新闻记者 王健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规建别墅、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彻底查处。违建别墅这一长期存在的问题,再次引发舆论关注。据《陕西日报》报道,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6次对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规建别墅、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作出过重要批示指示。
7月30日,秦岭北麓违规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在西安召开。不同以往的是,此次整治工作队伍阵容空前:中央纪委副书记徐令义任中央派驻专项整治工作组组长,中央纪委八室主任陈章永任中央派驻专项整治工作组副组长。
会议上,徐令义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刻认识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规建别墅问题反映的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不坚决、不扎实、不到位的严重问题,清醒认识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规建别墅问题既包括政治上的问题,也包括行政业务上的问题。
8月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沿秦岭北麓西安境内实地走访多处发现,这一区域商业地产及别墅群落较为密集,有的已建成十多年,有的正在修建。其中,有两处正在修建的地产项目已大门紧闭,张贴出了停工通知。澎湃新闻从多个官方信源获悉,目前,西安市成立了57个清查小组,正在对相关问题进行梳理清查。
刮骨疗毒,彻底查处
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由来已久,近年来也曾被各大媒体多次报道,并多次惊动高层。然而,问题依然存在。
此次的整治工作备受重视。
在7月30日召开的秦岭北麓违规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大会上,陕西省委书记胡和平做动员讲话,陕西省长刘国中主持会议并宣读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对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规建别墅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陕西省委、省政府及西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悉数出席此次会议。
胡和平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查找秦岭违规建别墅乱象反映出的“两个坚决维护”不够坚决、不够有力,工作上不落实、不作为、乱作为,作风上宗旨意识弱化、浮在表面,反腐败工作上发现问题能力不强、处理不严格不严肃等问题,努力为专项整治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刘国中在主持会议时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抓落实,针对违规建设、破坏生态等方面的问题,彻底查清、彻底排查、彻底整治、彻底查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经得起检验。要拿出刀刃向内、刮骨疗伤的决心和勇气,马上行动、立说立改,实事求是、尽职尽责,推进秦岭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历史问题妥善解决,新增问题坚决遏制,生态环境有效恢复。
上述会议召开次日,7月31日,西安市召开秦岭北麓违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大会,57个清查小组组长参加了此次会议。
陕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王永康指出,此次大会既是动员部署会,也是一次政治纪律警示教育会。王永康强调,要铁腕整治、彻底遏制秦岭北麓违规建别墅问题,以最大的决心全面“查”,以最坚决的态度严肃“处”,以最有力的措施彻底“改”。
在建项目停工待查
此次整治工作启动后,有西安媒体人在其公众号中写道:“秦岭北麓一直是‘违建’重灾区,西安南部的终南山段更是尤为严重。曾几何时,在终南山下拥有一处院子、一套房子是多少西安都市人的梦想。”
8月4日,澎湃新闻从长安区上王村附近出发,沿路驱车向西行至鄠邑区杜家庄村附近,十几公里的路途旁别墅群落众多,如“提香溪谷”“国岭”“高山流水”“南山唐郡”“君山稪桂”“西安院子”“山水宅院”等等。
上述项目大多坐落在环山路与秦岭之间的山坡上,据多位当地村民介绍,这些别墅群有的已经建成十来年,有的正在修建。“‘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嘛!”一位村民脱口而出。陶渊明的这句诗也被“南山唐郡”的开发商印在户外广告牌上,吸引客户。讽刺的是,在它旁边的广告牌上,印着“良好生态环境是普惠民生福祉”的句子。
目前,这处名为“南山唐郡”的项目大门紧闭,门上贴着“停工”字样,工地内已有建筑主体完成。工地大门旁公示栏显示,该项目为“南山唐郡”一期一标段,开发商为西安万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面积为9302平米,工程造价1.2亿元,开工日期为2017年1月16日。
同样贴出停工通知的还有“西安院子”,开发商陕西嘉猷轩置业有限责任公司7月25日贴出的通知称,公司于7月10日接政府通知,对秦岭区域进行全面核查,政府要求秦岭区域所有在建项目全部停工,全力配合接受政府的核查工作。
此次停工的系“西安院子”二期项目,一名工地留守人员告诉澎湃新闻,主要问题是二期工程中超出规划进行违建,“7月30日下午,政府部门联合执法来对违建区域进行了强制拆除”。
除此之外,“秦岭山水”项目也已停工。该项目张贴出长安区政府7月29日发布的通知,通知显示西安市正在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区内进行违建专项整治排查,为确保各项取证资料准确无误,要求建设项目各单位立即停止一切建设活动,已建成项目立即停止销售。
曾出台实施多部法规政策
事实上,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已开展多年,其中违建地产整治工作向来都是重点整治内容之一,并成立有相应机构。
澎湃新闻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早在2003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即发布了关于开展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秦岭北麓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修建商品住宅和私人别墅。对该《通知》下发前已经通过立项建设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一律禁止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或建成的,要从严监督实施“三同时”规定,不得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2004年10月,西安市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秦岭北麓第二批开发建设项目审批处理意见》,该意见除重申上述陕西省政府通知外,还对整治工作进行了细化。
《意见》要求,环山路以南的项目在对秦岭北麓区域实施保护的前提条件下,可适度地建设以旅游为内容的生态项目。坚决不允许建设别墅、商品住宅及进行营销的房地产开发类项目,所有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必须变更为旅游服务类项目。
此后,陕西省政府出台《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并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严格控制在秦岭进行房地产开发。在秦岭生态功能区的限制开发区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建设控制地带从事房地产开发,须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011年审议通过的《大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大秦岭西安段保护利用总体规划》,亦对在秦岭北麓区域实施房地产开发作出明确要求和限制。25度坡线以上的区域为生态保护区和生态控制区,禁止房地产开发。25度坡线至环山路以北1000米,为生态协调区,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可点状组团式建设以旅游度假、休闲养生、商务培训、生态居住、科技研发、新农村社区建设为主的项目。
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的《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秦岭山体坡脚线以上禁止开发商品住宅、别墅及其他形式的房地产项目。
责任编辑:陈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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